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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得含有的内容 | 举例 |
虚假性词意 | “”2 | 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不切实际的用语 |
绝对化词意 | 4 | 如:处方、药、医、防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 |
人名和特定人群 | 6 | 如:中华、中国、华夏等 |
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 8 | 如:脑、眼、心等 |
除之外的符号 | “●”“+”10 | 如:清脂、平糖、葆酐、剪淝等 |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 12 | / |
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但以原料名称命名或者保健食品注册批准在先的除外。 | 14 | / |
以产品原料命名的 | “”“” |
单一原料产品 | 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若以部分原料名称或简称命名,应提供相应说明及依据 |
原料采用特殊工艺纯化提取,物质基础发生改变的产品 | “”“”“”应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中的名称命名,不在名单内的可以可食用真菌作为通用名 |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 |
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及《可食用菌种名单》内益生菌作为原料的,以益生菌或益生菌命名; 若配方原料中添加低聚果糖、菊粉的,可以益生菌低聚果糖菊粉或益生菌低聚果糖菊粉或以益生菌作为通用名。 |
注册类营养素补充剂产品 |
“L-”“C”“C”“VC”“Vc” 除以上情况外,以原料或原料简称以外的表明产品特性的文字为通用名或部分通用名,应提供相应说明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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